古蹟近期修復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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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定古蹟監察院近期修復工作如下: ●白蟻防治計畫相關工程 (民國95年起,持續防治中) ●北翼一樓防火隔間改善工程(民國96-97年) ●西翼二樓防火隔間改善工程(民國98年) ●屋面修復工程(民國98-99年) ●西翼一樓防火隔間改善工程(民國99-100年) ●兩翼屋面零星漏水點銅板修繕工程(民國101-102年) 屋頂木構架、坪台地磚、屋面石板、銅板修復工程: 古蹟主體建築經歷百年使用,大小修繕未曾間斷,尤以屋頂漏水以及因而引發的白蟻蛀蝕最為嚴重;惟礙於經費,且古蹟廳舍須持續使用,難以完全騰空進行全面整體性大規模修繕,爰逐步修復。 有關屋頂修繕工項包括:(1)石綿瓦屋面更換為古蹟興建原使用之石板瓦;(2)屋架外坪台地面磚破損及底層防水材裂化修繕;(3)屋頂銅板及底部柏油防水層裂化修繕。 白蟻防治: 白蟻防治方法,係於古蹟周圍地面設置「地下型餌站」,站內放置誘食木作為偵測,並定時檢視誘木是否遭白蟻啃食,當發現白蟻時,再活捉收集白蟻改投入於藥管容器中,並將藥管放回餌站,使白蟻將藥食帶回蟻巢餵食其它白蟻,俟藥物反應,將造成白蟻於生長過程中,因無法脫殼而死,此種防治方法,不但環保且可達到全蟻巢消滅之功效,惟因白蟻會不斷自外界入侵本院,爰須不斷進行檢測與投藥防治作業;另「地上型餌站」則是安裝於屋頂木構件,當發現白蟻時,再進行餌站安裝與投藥防治作業,藥物反應同上述。 室內防火隔間改善工程: 早期古蹟建築室內並未使用防火建材隔間,90年間,臺北市建管處受理監察院申報「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檢查」後,通知相關缺失並要求改善;監察院遂於92年委託漢光建築師事務所辦理工程改善之設計與監造工作;95年古蹟主管機關文化建設委員會(現改制為文化部)審查通過,惟受限預算與臨時替代辦公室尋找不易,爰分年分期施工。97年 4月完成第一期(北翼一樓)改善工程、98年11月完成第二期(西翼二樓)改善工程、100年 2月完成第三期(西翼一樓)改善工程。 |
牛眼窗銅皮施作完成樣貌 | 中央穹頂屋面石板瓦鋪設完成 |
中央穹頂水切板施作 | 中央穹頂上緣線板施作 |
鋪設銅板下方防水毯 | 銅板彎折加工 |
白蟻生物防治「地下型餌站」-內置誘食木 | 白蟻生物防治「地下型餌站」-活捉白蟻投入藥劑管中 | 白蟻生物防治「地下型餌站」-活捉白蟻投入藥劑管中,再放回地下站內 |